1、制定学部后勤服务和保障的需求规划,执行学部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。
2、负责协调后勤与地方政府等各有关部门的关系,保障教职工的各类服务需求。
3、负责学部下达的预算内各项后勤经费的计划、使用和管理。
4、负责学部各类房舍及生活等设施的管理、维修与改造工作。
5、负责对后勤服务、管理中的收费范围、标准、价格的审核。
6、负责学部后勤保障及民用住房的使用管理、调配和房改工作。
7、负责校区水、电、煤、气、暖的管理及节能工作。
8、负责学部校园及住宅区绿化、美化、净化的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学部爱卫会、绿委会的日常工作。
10、负责学部计划生育、医疗卫生和学部职工子女入托教育工作。
11、负责校区后勤保障服务的管理工作。
12、负责校区住宅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13、代表学部以契约方式与校内后勤各服务经营实体签订各类服务、经营文书。全程监控文书、合同履行情况。
14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,监督后勤服务经营实体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及保值、增值情况。
15、负责学部基本建筑建设工作。
16、完成学校后勤处、基建处、医务处及学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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